汪奕,学号201620170159,专业:电气工程,非全日制专业硕士(在职单证);
刘灿,学号201620170157,专业:电气工程,非全全日制(在职单证);
肖钧文,学号201620170160,专业:控制工程,非全全日制(在职单证);
上述三名学生于2016年2月入学,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(10年)内未完成学业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及《爱漫岛
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湘大研发〔2022〕4号)第四章第十三条、第八章第四十条规定,学校对其作出退学处理。
因无法联系到本人或本人挂断电话拒绝联系,现将退学告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。请该生于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所在学院领取并签收退学告知书。
自本公告之日起,经过10个工作日视为送达。
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,请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意见。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
学院联系人:杨老师,联系电话:0731-58292217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特此公告。
爱漫岛
2026年7月8日